2022年9月29日,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正式批准AB 1817号法案,并将其纳入加州《健康与安全法》。该法案主要内容是自2025年1月1日起禁止制造、分销和销售含有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(PFAS)的纺织品,并要求制造商在去除纺织品中受监管的PFAS时使用毒性最小的替代品,同时要求制造商向相应产品的销售商或分销商提供合规证明。该法案的具体内容如下:
适用范围
“纺织品”是指通常用于家庭和企业的纺织品类型,包括但不限于服装、配饰、手提包、背包、窗帘、浴帘、家具、室内装潢、床上用品、毛巾、餐巾纸和桌布等。
以上纺织品不包括:
受更安全消费品法案管控的地毯和用于加工纺织品或皮革的含有PFAS的处理剂;
车辆法规定义的车辆的组成部分;
港口及航行规则定义船舶组成部分;
工业应用中使用的过滤介质和过滤产品,包括但不限于化学、制药以及环境控制技术;
用于实验室分析和测试的纺织品;
体育场遮阳棚或其他建筑织物结构。
管控要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