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迪卡侬】“多余”的标签折射“良心”
每次在迪卡侬买了衣服都要回家后进行二次加工,拆掉多余标签。外衣还好,贴身穿的内衣也那么多标签,有必要么?”近日,一位朋友向笔者讨教。这些被撕掉的标签真是多余吗?笔者为此走访了北京一家迪卡侬专卖店。
迪卡侬来自于法国,是全球知名的体育用品零售商。确实,相对于一般衣服的一两个洗标,迪卡侬商品每件的标签差不多有4到6个不等。笔者注意到,迪卡侬专卖店销售的产品标识和吊牌,主要包括使用说明标识和RFID射频识别标签,部分应用特殊科技的产品上带有说明标识和吊牌。
以迪卡侬户外山地防紫外线冲锋衣为例,一件防紫外线冲锋衣上有多处产品标识。产品尺码标识,位于衣领处,包含适用于中国、美国、英国、俄罗斯和欧洲通用的尺码标准;产品条形码,位于衣领处;产品使用说明,位于服装内里靠近腰侧,包含产地、产品名称、成分、生产商、使用说明、国标标准、产品等级等信息;RFID射频识别标签。除了产品本身具备的标识外,这款防紫外线冲锋衣还配有防紫外线标识吊牌和说明书。
据迪卡侬企业沟通部负责人朱轶玲对笔者介绍:“这都是国标纺织品要求的必配标识,堆在一起的确很多。”她表示,迪卡侬采用全球统一采配,产品的标签也需符合不同国家的标准要求。比如在中国市场,迪卡侬的吊牌标识严格执行GB5296中一系列对消费品使用说明的要求。另外,RFID标签给每个产品都赋予一个独立的身份识别信息,将同一款数百件甚至成千上万件的产品独立开来,可以清楚了解到每一件产品的信息。拥有RFID标签,可帮助商场高效盘点货品,降低商场不必要的损失。
就此标准,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总工程师韩静向笔者解释,GB 5296.4-2012《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:纺织品和服装》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,于2014年5月1日开始实施。此标准规定了使用说明的内容,包括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、产品名称、产品号型或规格、纤维成分及含量、安全类别、执行的产品标准等,还规定了标识的缝制位置等。“遗憾的是目前服装企业和品牌执行力度并不够,在北京,大型商场的服装品牌标示相对规范,而其他零售渠道的产品在这方面的规范性不尽人意。”
难怪消费者对迪卡侬的做法并不了解。韩静表示,其实国内对服装标签的规范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强制性规定,但是一直停留在监督检查程度上。“而在欧美发达国家,对服装标签和吊牌的执行采取法律手段,若违反就依法处理。因此迪卡侬遵循的是法国本土品牌的标准。”她说。
在中国,从1998年颁布标准到2012年修订,再到2014年施行新标准,这一年多以来,仍有相当多的服装企业不知情,没有按GB5296.4-2012要求进行标注。根据相关部门对市场上销售的服装进行的标识抽查,发现有1/3服装的使用说明不符合GB5296.4-2012要求,不合格原因种种:产品标准年代号错;安全类别标准年代号错;没有标注制造商地址和名称;无产品号型和规格;纤维成分及含量表述不正确。像笔者朋友的消费者大有人在,因为看惯了一两个标签的服装产品,难免不理解迪卡侬那些“多余”的标签。
特别需强调的是,在这个大力发展自主品牌的时代,国内企业在标签研发和使用上更应积极主动。像迪卡侬自2014年起就引入RFID无线射频技术识别标签,比如应用RFID标签的产品经过特殊扫描器,可以对产品基本信息“秒读”,极大地提高收银环节的工作效率,让顾客更加快速完成购物,得到更好的购物体验。
可见,一枚小小的标签学问不少,它反映了一件服装的主要生产流通信息,也折射出服装制造者的良苦用心。